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现将我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办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选拔工作
组长:刘洋、张恩思
副组长:陆媛、冯江海、杨莹
成员:扎西才让、陈岚、王硕、张晓华、任立夫、郑妍妍、潘瑞英、赵桂玉、程万智
二、成立学生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资格审查工作
组长:冯江海、陆媛
成员:潘瑞英、赵桂玉、程万智、才项加
三、成立推免工作专家小组负责科研成果的审核鉴定工作
组长:张恩思
成员:杨莹、冯江海、陈倩、伍建红
四、成立督查组负责推免选拔考核的过程监督
成员:陆媛、才项加
五、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院2027年推免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专业知识扎实,专业能力强,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所在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各考试、考查课程无不合格(含不及格)记录,不合格(含不及格)课程须参加重修后成绩达 60分(含60分),视为合格记录。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无未解除违反校规校纪的纪律处分。
(五)大学本科期间, 2026年7月前参加四川省大学英语新三级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或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获350分(含)以上成绩(全国大学生日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
(六)前五学期荣获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及以上学习优秀奖学金和一次以上(含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以正式公布文件或颁发证书时间为准)。
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对全院2023级本科学生每学期成绩分专业进行核查,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政治表现、英语等级考试是否合格、行为表现(含违纪处分)、获奖等情况进行审查。汇总材料分别提交学生资格审查领导小组、推免工作专家小组审查。
六、推荐名额指标分配
学院2023级现有三个专业(6个专业方向)256名学生,根据学生人数和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给舞蹈表演专业9个名额(中国古典舞方向2个,民族民间舞方向5个,国际标准舞方向2个);舞蹈学专业3个名额(舞蹈历史与理论方向1个,舞蹈教学实践方向2个),音乐表演2个名额。如本专业无符合条件学生,由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其他专业学生情况进行适当调配。
七、总评成绩计算
严格按照学校评价办法和要求执行
(一)综合成绩(百分制)=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80%+前五个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百分制)×20%。
(二)学业成绩 特指专业培养方案中前三年开设的必修课程和思政课程(不包含公选课、专业实践课和专业选修课等课程)。
(三)加分成绩 学院专家小组根据学校加分原则和加分分类清单通过公开答辩的方式对申请免试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鉴定,鉴定结果解释权归学院。
(四)推免生总评成绩计算:总评成绩=综合成绩+加分。
(五)核算过程中平均成绩和最后总评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中前三年课程成绩由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供,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辅导员提供,加分成绩由学院专家小组提供。总评成绩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核算。督查组对推免和科研成果答辩过程全程督查。
八、工作日程安排
(一)9月3日15:00前,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根据学校文件制定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并上报学校,同时将学生前三年学生成绩在学院网页公示,并在学院网站、学工办公示栏、毕业年级群公布。辅导员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推免生申请表》并提交,符合条件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提交放弃声明书。
(二)9月5日9:00前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学生需在9月4日12:00前提交材料(含外语等级证书、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所有材料电子版),9月4日12:00后提交的材料无效。
(三)9月5日10:00前学院专家小组进行科研成果的审核鉴定工作并提供加分成绩。
(四)9月6日中午12:00前,学院根据各专业名额以及符合条件的学生总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推荐名单,名单在学院网站、学工公示栏进行公示。
九、其他问题
(一)实施报备和回避制度。本单位教职工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招生的主动报备。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主动报备。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和学院的推荐方案执行,在推免过程中及时公示和公开学生的各项成绩和材料等相关信息,确保本次推免研究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证。
(三)如对公示成绩有疑义请于9月8日前至舞蹈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407室咨询,联系电话:028-84483009;84483001。
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
2026年9月2日
编辑:潘瑞英 审核:冯江海 终审: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