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藏、羌、彝民族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且形态多样,在我国民族文化格局中具有独特地位和特殊价值。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迅速发展,传统舞蹈受到多元舞蹈文化的严重冲击,藏、羌、彝民族鼓舞正面临着传承与创新、保护与改革的严峻考验。实施藏、羌、彝民族鼓舞表演人才培养项目,目的有三:一是保护和挖掘传统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留其“原真性” ;二是丰富藏、羌、彝民族鼓舞理论基础知识及创作技术技法,培养一批少数民族地区舞蹈表演人才,使此类艺术形式得以持续发展;三是探索多元舞蹈文化进程中藏、羌、彝民族鼓舞随着传统农耕文化的改变所面临的转型与融合。因此,做好藏、羌、彝民族鼓舞人才培养工作,对传承与发展我国少数民族舞蹈文化具有重要的实践和应用价值。
“藏、羌、彝民族鼓舞表演人才培养”项目,为藏、羌、彝少数民族地区建立起长效人才培养机制,全方位培养藏、羌、彝民族鼓舞表演人才,变“遗产”为“财产”,变“保护”为“延续”,在充分展示藏、羌、彝民族鼓舞的独特风情与古朴魅力中坚定文化自信。
二、培训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项目内容:藏、羌、彝民族鼓舞表演人才培养
藏、羌、彝民族舞蹈属于中国少数民族舞蹈,民族底蕴浓厚。其中“鼓舞”是藏、羌、彝舞蹈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种表演形式。藏族热巴鼓舞、羌族羊皮鼓舞、彝族羊皮鼓舞,因取材造型不同而各具民族特点。但随着科技和商业经济的发展,藏族热巴鼓舞、羌族羊皮鼓舞和彝族羊皮鼓舞受到现代文化的冲击,使得这些原有的传统舞蹈形式逐渐淡化甚至消失。
本项目对藏、羌、彝民族鼓舞表演人才的培养,其意义在于:一是可以保护和传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二是可以丰富传统鼓舞的编排形式与教育教学内容,培养藏、羌、彝民族鼓舞表演人才;三是探索现代化进程中藏、羌、彝民族鼓舞所面临传承与创新的问题,并给予相关建议,为少数民族地区传统舞蹈的传承与发展尽绵薄之力。
项目实施主体:四川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及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创建于1946年,是四川省举办本科师范教育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第十批博士授权单位,举办有文学、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等十一个学科门类。学校认真履行引领区域教师教育,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重大需求,传承创新中华文明的责任和使命。
(二)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08月19日,培训总时长共50天,其中,集中授课30天。
具体培训安排为:
·2022年07月01日举行开班仪式
·2022年07月01日——2022年08月19日(集中授课)
·2022年07月15日——2022年07月24日(采风、调研)
·2022年08月15日——2022年08 月18日(编创排练、舞台展演汇报)
·2022年08月19日(藏、羌、彝民族鼓舞表演人才培养调研学术报告会)
(二)项目实施地点
1、集中授课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舞蹈学院
2、项目交流、采风、创作等艺术实践地点:甘孜州、阿坝州、汶川县、攀枝花市、茂县、平地镇等地区。
(三)课程设置
主要课程:培训主要内容包括藏族热巴鼓舞、羌族羊皮鼓舞、彝族羊皮鼓舞的历史文化学习;藏族热巴鼓舞基础训练组合、风格训练组合、技巧训练组合、综合训练组合;羌族羊皮鼓舞基础训练组合、风格训练组合、技巧训练组合、综合训练组合;彝族羊皮鼓舞基础训练组合、风格训练组合、技巧训练组合、综合训练组合;传统与新编——藏族热巴鼓舞融合学习、羌族羊皮鼓舞融合学习、彝族羊皮鼓舞融合学习。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阶段创作(论文、草图、方案、演出小样等)占30%;最终完成创作占30%;参加展览、发表作品或参加汇报演出占2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师资力量
师资团队简介:
1. 项目负责人:扎西才让(13547882888)
2. 项目联络人:
高璇(15881978716)
吴佳翼(13398265811)
3. 培训教师
注:课程授课教师排名不分先后,具体详见完整课程安排,本项目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有适当调整。
(六)培训成果展示
学员优秀作品(或演出)将于2022年08月18日在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龙湖剧场进行展演。
(七)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5.培训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
四、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遴选
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通过竞争择优入选学员 30 名(男女学员比例预计为50%左右)。入选学员的年龄原则上为37岁以下,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已经取得一定成就的在职青年艺术人才。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条: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5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二)录取方式
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学员遴选并公布录取结果,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学员并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学员请按照通知书上要求的时间前往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舞蹈学院“国家艺术基金《藏、羌、彝民族鼓舞表演人才培养》”项目组办公室报到。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2年03月01日——2022年05月01日
(二)报名方式
1.登录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官网或本文末尾“国家艺术基金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藏、羌、彝民族鼓舞表演人才培养》”页面下载报名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并打印。申请者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报名。
2.需提交的材料:
(1)国家艺术基金《藏、羌、彝民族鼓舞表演人才培养》项目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附上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电子版附上证书扫描件);
(4)业务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论文发表或课题研究等材料复印件);
(5)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一寸照片6张(包含电子版)。
注上述(1)至(4)项材料均需要单位盖章。电子版将所有材料打包于一个文件夹,文件名为“xx单位xx人报名材料”。无论录取与否,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3.联系及邮寄信息
(1)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项目组邮箱:384022995@qq.com
(2)纸质材料快递(EMS或顺丰)至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舞蹈学院210办公室(扎西才让收),邮编:610101
(3)联系电话:扎西才让 13547882888
(三)报到方式
报到时间:2022年06月30日(早8:00-晚6:00)
报到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舞蹈学院(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六、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文末附件2《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二)联系方式
报名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 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
电话: 宋晗(17780554850)
于蓝清(17717429580)
传真: 028-84483008
邮箱: 384022995@qq.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邮编:610101
咨询及材料报送邮箱:384022995@qq.com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