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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藏彝走廊民族乐舞表演与创作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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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实施简介

(一)项目实施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刻意蕴,培养具有民族精神和民族认同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舞蹈表演与创作人才。由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资助,四川师范大学主办、舞蹈学院承办的“藏彝走廊民族乐舞表演与创作人才培养”项目将于20248月开班授课。

本项目聚焦于藏彝走廊区域的民族乐舞文化,以继承与发展为核,以表演与创作为法,强调其文化多样性的同时,传承和发展藏彝走廊民族乐舞,进一步促进区域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弘扬,从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着眼于人类学视野下的藏彝走廊民族乐舞研究,通过培养舞蹈艺术人才表演与创作双路径,结合多学科、多维度、多视角的实践探索,对藏彝走廊民族乐舞进行传承与创新,旨在通过对民族乐舞的田野研习,经艺术加工、提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理念,创作出更多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通过项目的实施,保护民族文化多样性,推动传统文化的多元化发展,探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民族智慧,实现民族乐舞艺术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三)项目主体介绍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及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创建于1946年,是四川省举办本科师范教育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第十批博士授权单位,举办有文学、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等十一个学科门类。学校认真履行引领区域教师教育,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重大需求,传承创新中华文明的责任和使命。

(四)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2013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项目培训总时长为6个月,周期定为202471日至1230日,其中集中培训时长为37天,周期为2024731日至202496日。

具体安排为:

1.2024710日—730  远程指导及理论讲座

2.2024731  学员报到

3.202481  开班仪式

4.202482日—202496  集中授课、采风、创作

5.202497日—20241230 自主研修、汇编文集

(二)培训地点

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1819号)

(三)课程设置

本项目课程将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藏彝走廊和舞蹈表演与创作的理论学习,全面提升学员文化涵养与舞蹈理论素养,多维度建立对舞蹈艺术的整体观认识。第二阶段为藏彝走廊民族乐舞传习,以深入田野的方式,亲身感受藏彝走廊民族乐舞的艺术魅力。学员通过感受民间民俗,积累舞蹈动态素材,理解与学习民族乐舞表演的本真,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第三阶段为民族乐舞表演与创作实践,以业内专家为导师,对学员表演、创作的作品进行指导,为学员提升在创新意识、创造思维、编舞技术、民族舞蹈素材运用与转化等舞蹈艺术创作方面的能力。

主要课程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传统文化与当代创作》、《民族舞蹈创作巡礼及走向》、《多主体、多时空、多样化表述的传统民间舞》、《多族裔舞蹈的身体流动与文化认同》、《中国少数民族乐舞探究》、《音乐织体编舞技术》、《基于民族属性与民族舞蹈动态的教学、编创之源》、《抒情舞蹈的戏剧密码》、《灯光语汇与舞台作品的关系》、《舞蹈创作中如何坚守民族文化之根》、《舞蹈创作的“大国芬芳”》、《彝族舞蹈创作之路》、《非遗舞蹈创新性舞台呈现》、《思维的舞蹈——文字的力量》、《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与藏彝走廊多民族圈舞研究》等。

 

导师团队(按授课时间排序)

校外导师(实践)

田露  北京舞蹈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徐小平  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教授,国家一级编导,硕士生导师

王玫  北京舞蹈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沙呷阿依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舞蹈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王玉兰  国家一级演员,四川省舞蹈家协会主席,中国舞蹈艺术“突出贡献舞蹈家”

刘凌莉  国家一级编导,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全国三八红旗手

梅永刚  西南民族大学教授,国家一级编导,成都市舞蹈家协会主席

苏冬梅  国家一级编导,原成都军区战旗文工团副团长,四川省舞蹈家协会副主席

何川  国家一级编导,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学科带头人

李崇敏  国家一级演员,原四川艺术职业学院舞蹈系主任

苏娅菲  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编导教研室副主任、国家第八批高层次人才“万人计划”文化艺术领域青年拔尖人才

 

校外导师(理论)

于平  南京艺术学院舞蹈学院名誉院长,博士生导师,原国家文化部艺术司司长、文化科技司司长

许锐  北京舞蹈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江东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委员

朴永光  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艺术专业硕士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石硕  四川大学中国藏学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徐平  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教授,国家一级作曲

张萍 中国文联舞蹈艺术中心常务副主任,《舞蹈》杂志执行副主编

梁戈逻  导演,《舞蹈》杂志社编辑,《舞林秘籍》主编

刘惠子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制片人,中国舞蹈家协会理事

唐白晶 云南省民族艺术研究院副研究员,云南大学昌新国际艺术学院特聘教授

闫晶  北京舞蹈学院副教授,美国斯坦福大学国际访问学者

 

校内导师

袁耀林  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党委书记,四川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舞蹈专委会主任

刘洋  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党委书记,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

杨月  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李松兰 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陈倩  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扎西才让  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张晓华  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冷涛  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讲师

崔梦璇  四川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讲师

 

培训成果展示

1.学员在研修期间所创作的成果,经授课导师推选,将于20249月上旬在四川师范大学龙湖剧场进行汇报展示。

2.以项目为依托,将专家发言、采风心得、创作思维等内容,整理出版。

3.成立“藏彝走廊民族乐舞研究基地”,为优秀编导、学者搭建理论与实践的平台,延续项目成果,持续为该研究、创作、推广作出贡献。

 

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

2. 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

3. 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

4. 出勤率低于集中培训周期90%

三、项目招生

(一)招生人数及对象

本项目面向全社会专业院团演职人员、高等院校教师、新文艺团体、文化馆站、舞蹈机构、自由舞者等人群,采取自愿报名和名家推荐两种招生方式,择优遴选30人。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为45岁以下(197912 31 日以后出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且能保证培训期间37天全程脱产学习。同时,申请人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 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 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二)录取方式

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个人申请、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学员遴选由项目主办单位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在指定时间内投送申报材料的学员进行筛选及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送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核,确定最终入选的学员。

最终录取名单将于2024610日前,通过电话、邮件通知录取人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及课程表,同时录取结果将公布于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项目官方微信公众号“藏彝走廊乐舞表演与创作人才培养”。

(注:根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管理要求,对一年内参加过国家艺术基金其他同类项目的报名学员,将不再予以录取。)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520

(二)报名方式

1. 填报国家艺术基金“藏彝走廊民族乐舞表演与创作人才培养”项目报名表(点击附件1下载),并经由所在单位或相关机构推荐盖章确认;

2. 提交研修期间个人作品创作构想(于报名表内填写);

3. 同时提交两部以上创作或表演的作品视频(获奖作品请附获奖证书扫描件);

4. 报名材料发至项目组邮箱(邮件标题为“姓名+藏彝走廊民族乐舞表演与创作人才培养报名资料”)。

(三)报到方式

被录取的学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张、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录取通知书,于指定时间到项目承办单位报到。

报到时间:2024731

报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1819号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

(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

五、其他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根据《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国家艺术基金《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见附件2)。

(二)联系方式

“藏彝走廊民族乐舞表演与创作人才培养”项目组

项目负责人:陈倩 18805400999

项目联系人:余冬玲 17687563897

李佳敏 13308176247

材料报送邮箱:L511603496@163.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1819号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

邮编:610066

(三)注意事项

1.每位学员应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本项目的学员,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按四川师范大学有关管理条例执行。学员与项目主体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项目主体对培训成果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发布等使用和宣传权。

3.请关注“藏彝走廊乐舞表演与创作人才培养”微信公众号,以便查收重要讯息。

4.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项目主体四川师范大学所有。

附件1藏彝走廊民族乐舞表演与创作人才培养项目报名表.docx

附件2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docx


附件1:附件2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docx  (13.37k)[下载]
附件2:附件1藏彝走廊民族乐舞表演与创作人才培养项目报名表.docx  (151.87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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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