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度厅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现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0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精神和《四川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就2010年度厅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请时间:2010年9月10日起至9月24日止。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二、项目类别:2010年度厅科研项目理工科类设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科研项目,文科类设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201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设重点项目、科研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艺体专项项目(设重点项目和科研项目),资助范围为科学研究(其它研讨项目不受理)。
三、申请者要求:
1.厅科研项目申请者条件见《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校科研项目申请者条件:
(1)重点项目须满足下列条件:近三年内在权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三篇以上,其研究与学校重点学科发展相一致,近年申报过国家级项目且获较好评价教师。
(2)科研项目主要支持近三年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以上的副教授及以下职称教师。本项目不接受教授申报。
(3)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近三年内公开发表有学术论文,具有较强科研潜能而未承担过校级青年科研项目资助的35岁以下青年教师(项目组所有人员均不超过35岁)。
(4)艺体专项项目仅接受我校艺体类学院在岗教师申请,其中重点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课题组学历、年龄、职称结构合理,研究选题必须服从学院学科建设,符合艺术体育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一),成果形式须是学术专著或系列论文。
3.凡主持有校厅级项目尚未结题,或参与两项以上校厅级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四、项目研究年限:
项目研究年限为2-3年。
五、项目经费:
1. 厅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由教育厅划拨。
2.校科研项目经费以学校资助为主,结合其它资助。具体资助标准如下:
a)社会科学研究类:
重点项目:1.2-1.5万元;
科研项目:0.5-1.0万元;
青年基金项目:0.4-0.5万元。
b)自然科学研究类:
重点项目:2.0-3.0万元;
科研项目:1.0-1.5万元;
青年基金项目0.4-0.6万元。
c)艺体类专项:
重点项目:2.5万元(含学院配套);
科研项目:0.6-1.0万元(含学院配套)。
艺体类专项学院需配套20%,配套经费须在立项后划入教师个人科研帐户,否则取消立项。
六、申报程序:由项目承担人填写《四川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二),经学院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汇总后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将纸质申报书并电子文档报送校科研处。科研处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立项。推荐申报厅科研项目者,还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四川省教育系统科技工作管理平台(http://www.scest.net)”进行网络申报。所有立项在填写《四川师范大学科研项目合同》后生效。
七、项目评审:评审以答辩方式进行。答辩时间将在9月27日左右(见具体通知)。请各项目申请人做好答辩准备(如PPT文档等),答辩时间约15分钟(汇报时间10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
八、项目结题:项目完成后以适当形式验收、结题,但必须具备:
a)完成项目研究内容;
b)参加一次全国性学术会;
c)校内学术报告一次;
d)成果应标注项目资助。
本次项目申报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校科研处不受理个人上报申请材料。各学院汇总后报送校科研处的材料为:(1)项目申报书纸质一式三份;(2)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名称格式:学院+姓名,电子文档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csdkyc@sicnu.edu.cn。电子文档命名格式必须符合要求);(3)答辩用PPT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名称格式:学院+姓名,电子文档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csdkyc@sicnu.edu.cn。电子文档命名格式必须符合要求);(4)各学院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三),纸质一份(电子文档以学院名称命名后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csdkyc@sicnu.edu.cn)。以上材料要求齐全、规范、真实,如有不实者,取消本次申报资格。
联系人:周晓芹、廖子夷
联系电话: 84760596
科研处
二0一0年九月十日
附件:(点此下载)
附件1:艺术体育类专项课题指南.doc
附件3:申报信息汇总表(空表).xls
附件4:科研项目合同2010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