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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院推免生复试安排
[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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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且已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2016年“研究生支教团”(限10名)、2016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限15名)。

3、我校接收的校内外推免生第一学年一律享受高等级别的奖学金。师资计划推免生的奖学金按照入学当年国家政策执行。

二、推免生提交材料

1、在中国研招网申请并得到我校的复试通知;

2、《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2份并送到所攻读学院;

3、在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获得的各种奖励、发表的论文等科研成果提供给所申请学院。

三、申请程序

1、申请者可通过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网址: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5778187929543750),并于10月10日前(以收到日期为准)将填写完备的表格等全部材料(统一A4纸)直接寄(送)达申请专业所在学院。

2、在中国研招网申请,在此网站得到我校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选择同意参加复试后,到我校参加统一复试。

3、10月10日上午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第二办公区211室)领取《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接收硕士推免生复试表》, 10月10日12:00前到申请专业所在学院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由学院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4、审核通过者在研招办领取接收函(本校推荐的考生可以不领取);所有接受的推免生在中国研招网确认待录取状态(在我校研招办发出同意待录取的考生,需8小时内必须选择同意或拒绝,超过8小时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5、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含复试、发出接收函、待录取状态确认)于2015年10月15日前全部结束。

四、复试安排

复试分笔试、综合面试、特殊技能或专长加分三种考核方式:笔试为专业综合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200分,时间3小时);专业综合面试(满100分,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有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方面表现突出者,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加分原则为:核心刊物有论文加3分;SCI、CSSCI或人大复印等加10分(同等档次多发可加1分,但所有加分不超过10分)。其成绩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并由学院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推免生考生总成绩=A+B+C

其中, A为专业综合课和专业基础成绩、B专业综合面试,C为加分。

(一)审核所提交的材料

      10月10日12:00前,将《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2份,《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接收硕士推免生复试表》,在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获得的各种奖励、发表的论文等科研成果,交到舞蹈学院205办公室,陈苗苗老师处。、

(二)笔试

1、内容:《专业综合课》、《专业基础课》

(参考书目:《艺术学概论》彭吉象)

2、时间:2015年10月10日  13:00-16:00

3、地点:舞蹈学院109

(三)专业综合面试

1、内容:

(1)专业知识问答 (10分钟)

   (2)专业测试(15分钟)

A.基本功跳转翻组合1个、或其他舞种组合1个、或声乐演唱一首。

B.剧目片段1个;

 2、时间:16:10-18:30

 3、地点:舞蹈学院301

五、 其他

    1、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故意隐瞒应出具而未出具的对考生本人不利的材料,一经发现则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2、申请人在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学校不予录取。

3、已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

4、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若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5、接收本校推荐免试生的数据将发送给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不再另行发放就业协议书。

 

 咨询电话:028——84481155

投诉电话:028——84483005


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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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