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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院风采
 
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关于2010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
[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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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tyjyd
     根据学校《  关于2010年选拔我校优秀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校教字[2010]1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对2010年选拔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拔条件
    根据学校规定,自愿报名参与“专升本”选拔的专科应届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在专科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处分;
    ②在专科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各专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课程的考核(考试、考查)成绩无补考纪录;
    ③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④在2009年12月31日前通过四川省大学英语二级考试,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二、选拔计划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和学校文件精神,我院“专升本”选拔计划严格控制在2010专科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不得突破。我院专科生毕业生人数115名,按照5%的比例计算,我院“专升本”总名额为5名。
    三、选拔程序
    1、组织机构。学院成立“2009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专升本”选拔工作。
组  长:胡其征
成  员:杜正星、叶来建、吴畏、代良英、余强、邓晓彬
    2、初试。学院于5月6日组织符合条件且自愿申请参加“专升本”同学的初试。学生初试成绩包括:各学期期末平均成绩占80%,专业测试成绩占15%,行为量化成绩占5%。按照该比例进行综合折算得出学生初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专升本”选拔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学生名单。
进入复试的学生名单,学院于5月7日-13日期间进行公示,5月14日下午5∶30前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复试名单报学校教务处。
初试综合成绩按满分100分计,专业测试具体时间为5月6日下午3点30分,考试地点在301教室。
    3、复试。复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如下:
 (1)复试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专业能力测试》4门。基础课考试由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统一制定的《考试大纲》命题,专业课考试由学院组织。
 (2)考试时间:
    《大学计算机基础》:5月22日上午8:30-10:00;
    《大学英语》:5月23日上午10:20-12:20;
    《大学语文》:5月22日下午2:30-4:30。
《专业能力测试》:5月17日上午8:30—9:30
(3)基础课考试地点统一安排在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静安路5号),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专业课考试地点在学院301教室。
    4、“专升本”分数线。学校按基础课考试成绩分艺体类划定全校统一分数线,分数线根据我校各类学生“专升本”选拔计划数的1:1.5划定。
    5、计算综合考核成绩及排名。达到“专升本”分数线的学生,按本次“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平时平均成绩和学生行为量化分成绩分别占70%、20%和10%的办法计算“专升本”综合考核成绩,并按“专升本”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其中,学生平时平均成绩根据入学以来各科期末成绩计算,学生行为量化分成绩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行为量化评分条例》计算。
    6、公示。复试结束后,学院对参加复试学生的复试平均成绩、平时平均成绩、学生行为量化分成绩、“专升本”综合考核成绩及其排序结果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7天。
    7、预录取。根据“专升本”综合考核成绩和张榜公示结果,按“专升本”计划数进行预录取,并于6月5日前将《四川师范大学2010年校内“专升本”学生预录取名册》和预录取学生的《四川师范大学2010年选拔优秀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申请表》报送学校教务处。
    8、审批。学校教务处审核学院报送的“专升本”预录取学生资格,并报省教育厅学校审批。
    9、录取通知。待省教育厅批复后,由学校教务处正式通知学院,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问题
    1、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对高等院校自主招生等有关收费问题的复函》(川价函〔2008〕98号),参加复试的学生应缴纳考试费80元/人,作为考试组织、命题、考务、阅卷等工作使用。
    2、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2009年我校“专升本”学生必须编入对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在本科阶段学习两年。
    3、学生按照所在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修完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按《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专升本”学生毕(结)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填写。
    4、在两年的学习期间,“专升本”学生享受该年级本科学生应享有的权利并履行该年级本科学生应履行的义务。
    5、“专升本”学生在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期间,必须完成对应本科专业的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任务。
    6、“专升本”学生,其学杂费执行省物价局核定的所在学院相应本科专业的收费标准。
    7、为确保“专升本”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平与公正,学校设立举报电话:
监察处   84760624    84765226
教务处   84760727    84760726
学院设立举报电话:84483009   84483008
                     
 
                                                              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
                                   二O一O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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