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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学年度“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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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资助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大学学业,真维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实施的希望工程捐款900万,设立“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按照《“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资助管理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年度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展。请各学院按照评选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如实填写登记表,按时上交相关评选材料。

一、评选条件

    1. 我校全日制2014级本科学生(不含外招院系学生);

    2. 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就读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3. 父母均为农民,家庭经济贫困,支付大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确有困难;

    4. 生活俭朴,承诺参加真维斯希望工程社会实践活动;

    5. 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6. 2012级、2013级继续申请资助的学生,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不低于本专业总排名前70%;

    7. 承诺在校期间加入学校的公益性学生社团,参与公益互助和社会实践活动;毕业工作后,在有能力时自愿向希望工程捐款,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学生;

    8. 未经过贫困生认定的学生不可申请。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资助名额为13名,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

   各学院推荐一个候选学生,由学校资助中心和真维斯公司联合进行面试,最终确定13名拟受助学生。

三、评定程序

    公布评选通知;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评选条件的相关说明),学院对申请同学参照评选条件进行筛选;学院评选出的助学金候选人填写登记表;学院审查登记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与真维斯公司联合进行差额面试,并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再对所有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并最终确定2014年度真维斯助学金的获得者。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将所有的申报材料在11月14日下午6:00以前交至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龙校区可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12室);

   2、受助学生提供如下材料:

2014级学生:家庭贫困证明(复印件盖学院鲜章),高考成绩证明(盖学院鲜章),申请表(一式三份);

其他年级学生(2012级、2013级):学习成绩单(注明学习成绩排名并加盖学院鲜章),申请表(一式三份原件);

   3、学院新推荐的2014级候选人需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学校资助中心将提前通知),因真维斯公司要参与面试,请有课的同学做好安排,过时视为弃权。

  4、去年已获资助的2012级、2013级的同学符合资助条件、且未出现终止条款情形的实行连续资助,但要参加店铺实习合格,且需提出年度再申请。需提交年度再申请书并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对于出现学生被终止资助情况而出现的空缺,原则上由该学院推荐新的受助学生供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真维斯公司考察(该学生应同被终止学生同年级)。

  联系人:廖宇   联系电话:84761465(狮子山校区); 84485007(成龙校区)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3年11月10


附件1:2014学年真维斯助学金连续资助学生名单.doc  (68.00k)[下载]
附件2:真维斯希望工程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doc  (25.50k)[下载]
附件3: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doc  (24.50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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